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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托车团伙街头挥刀砍砸小车,抓!
近日
一段小视频在网络热传
视频中
一伙男子骑着摩托车在车流中肆意穿插
甚至有人还拿出木棍、砍刀
砍砸过往的一辆小汽车
这群人后来怎么样了?
视频中事发地为汕头市潮南区,民警在接到群众举报后,迅速成立专案组,将此案件立为寻衅滋事案进行侦查。
专案组民警在开展受害者调查、周边群众走访的同时,细致排查嫌疑人活动轨迹、身份等信息,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及藏匿区域,等待时机展开抓捕。
1月8日凌晨,收网时间成熟,潮南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分赴司马浦、峡山、陈店等地开展抓捕,成功抓获团伙成员肖某鹏、郑某鹏、王某、林某杰、范某凯、欧某杰等6人,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2辆、砍刀2把。
经审讯,肖某鹏等6人均对参与飙车、寻衅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案件审查和涉案人员追捕工作仍在进行中。
飙车危及他人及自身安全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易造成车毁人亡,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尽伤痛。
不仅飙车,还寻衅滋事,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!
2011年5月1日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明确规定: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。
经调查取证,确认存在“飙车”等违法犯罪行为的,依据《刑法》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,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校核:小赵